华为转让多枚商标
近日,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华为公司)向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北汽公司)转让多枚“STELATO”商标,类别为第12类。值得注意的是,在申请注册STELATO商标以后,华为公司又申请注册了“耀界、尊界、尚界”等商标。有人猜测,STELATO或许是华为公司与北汽公司品牌合作的纯电轿车名称,如同AITO、LUXEED分别对应问界、智界的名称一样,此次纯电轿车的中文名称或许就是其中名字包含“界”的商标之一。不过无论结果如何,这次转让商标的行为都意味着华为公司和北汽公司合作的纯电轿车或许已经在筹备面世了。
什么是商标转让?
一般而言,企业都会根据自身发展做出战略规划和前景预测,对未来可能会推出的产品或服务进行商标注册,并选择相应的类别,华为公司此次便提前布局,早在产品未面世之前就注册了与产品类别相符的第12类运输工具,后续才能将商标转让给合作伙伴北汽公司。
那么什么是商标转让呢?商标转让是指发生在不同民事主体之间的商标权利转让行为。商标申请人或者注册人按照一定条件与受让人达成协议,并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将其商标权或者商标申请权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通过转让继受取得相应权利。具体的转让形式分为以下三种:
一、合同转让
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
二、继承转让
继承转让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商标所有人去世以后,其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程序继承其商标;一种是企业在市场中被兼并或者被收购的时候,原公司持有商标的继受转移;
三、行政命令转让
主要是指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命令,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是商标的主体发生了变化,不同于市场自由发展的兼并收购,是公有制主体因为行政命令的合并、解散等行为导致的商标转移。
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
一般来说,继受转让和行政命令转让不需要支付商标转让的费用,也不涉及注册商标的交易,只有合同制才是有偿的。此外在商标转让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被转让商标的状态:
一、商标是否为有效状态:
在进行商标转让之前需要核实商标是否为被撤销或者注销等可能导致无效的状态,确认为有效状态后才能成功转让;如若商标是在申请注册过程中,也需确认是否会存在被驳回而导致无效的风险,如果商标无效届时转让也不会被核准。
二、商标是否被质押
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是企业融资的一种手段,但是法院明确规定在质押状态中的商标未经人民法院和质权人同意,是不得转让的;
三、商标是否被许可使用
商标权人可通过授权的方式将商标使用权许可给他人使用,但是商标被转让后,被许可人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依然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从而对商标转让中的受让人产生不利影响;
四、商标是否转让完整
《商标法》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必须一并办理;在同一类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必须一并转让。所以在商标转让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商标转让人是否将转让商标的同类近似商标一并转让。
在商标注册资源逐渐趋于饱和的今天,商标转让也不失为一种获得心仪商标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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